当观众埋怨电视广告太多,尤其是热播电视剧前后和中间的广告,无休无止喋喋不休反复播放时;倡导社会价值取向、传播社会新风尚、传播公共道德的公益广告,却在电视荧屏中难觅踪影、仅有的也寥寥无几,少之又少。
印海蓉、程雷、夏磊等上海电视台的著名主持人,今年专门录制播出宣传低碳环保生态的公益广告,在上视黄金时段播放,让观众眼睛一亮,这种宣传社会公德、倡导城市文明,少用一张纸、多为他人考虑的公益广告片,全部用主持人现身说法做公益广告,策划富有创意且贴近市民生活,马上受到广大观众的好评称赞,增长了电视荧屏的亲和力和可看性。
公益广告作为社会传媒文化形态,担负着为公众服务的公益观念,引导符合公共道德的正确态度,规范社会行为法纪,推动社会文明创建活动的崇高职责。在所有媒体的公益广告中,电视荧屏公益广告,因其传播及时,受众人数多、影响广泛、影像声音俱佳,具有超越其他媒体的独特优势,所以备受社会重视和青睐。
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每套节目,每天播出的公益广告,不得少于广告播出总量的3%,这是一条硬性的规定,而实际操作上,公益广告在荧屏的播出严重不足,现在各地卫视和一些电视台,整个广告播放时段里,留给公益广告的空间,连1%也达不到,只有央视、上海、北京等四五家电视台达到规定的3%要求。
这是一个涉及电视媒体责任规范、广告监管到位不到位的问题。播出公益广告是媒体的社会责任,也是理所应当的传播职责,按3%来推算,每个电视台一天需要播不少于8分46秒的公益广告,这点时间,无论怎么讲,和电视台大量商业广告所占时段、取得的经济效益,差距非常悬殊,所以没有半点理由来少播和不播公益广告,如果电视台只知道播放电视剧赚商业广告的钱,忽视自身应承担的播放公益广告责任,就是忘记了电视荧屏的责任意识和引导作用,没有完全履行好社会效益职能,就不能算是一个称职的电视传播机构。
当然,制作传播公益广告要花精力和成本,要把握社会倡导的主流价值导向,这是任何国家电视媒体都必须把握的要求,在国外,包括电视媒体在内的传播机构,都必须把诸如公共交通安全、关爱残疾人群、文明礼貌待人、环保禁烟、爱护公共财物都作为公益广告的必备内容,尤其在电视台播放的广告当中,在黄金时段占据相当部分的时间段,我在日本、新加坡和香港、台湾地区的电视播出中,都看到播放公益广告已成为正常、规范的习惯形式,即便在欧美国家也是如此,电视作为传播工具的职能,传播社会公共道德、播放公益广告是自身必须的职能责任。
在电视播出3%的公益广告播出,从传播原理上讲,是电视台褒优贬劣、激浊扬清、舆论引导、平衡节目的职能需求,同时也是电视台摆正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者关系,履行传播责任的追求体现。弘扬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传递公正包容责任诚信价值取向的公益广告,责任重要,在我国电视媒体应该借鉴世界各国的做法,运用政府的力量,调动和发挥电视机构、广告公司和企业的积极性,创造良好的运行机制,严格的监管要求,明确公益广告组织制作、资金筹措、创意设计制作、媒介发布等多方面的保障,来催发电视媒体更多有创意、广传播、具有特色和寓意的社会公益广告,繁荣和丰富我们的电视画面。
纠正电视媒体公益广告的缺失现状,警示在平面媒体公益广告日益规范的同时,对电视荧屏的公益广告播出强化日常监管,还包括越来越多的网络及多媒体公益广告,都应规定发布数量,有具体的监管制作要求,符合要求的过硬内容质量,严格的奖惩措施,来保证充分运用电视的传播平台,宣传社会主流价值体现,更好的发挥电视的引导和传播效应,弘扬社会正气,抵御不良习俗,营造更加积极健康、文明向上、经典时尚的电视舆论氛围,丰富电视广告的内容和形式,创造中国特色的电视公益广告运行制作管理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