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石剑到大冶某影院看电影,突然发现预告片之后播放了一段某驾校广告。“我是花钱是来看电影的,预告片和防火宣传片还说的过去,但我们又不是花钱看广告的。电影院播放广告是否得到了许可呢?”石剑质疑道。
同样,不少消费者反映每次看电影前,都得先看几分钟广告,且越是大片广告时间越长。那么,“看电影先看广告”的现象是否合理合法呢?记者就此进行调查。
面对石先生的质疑,该影院有关负责人姜英表示:“我们有工商部门的营业许可,目前该影院仅播放的一条商业广告,是经过大冶广电局审批的。”记者从黄石几家电影院了解到,现在,没有一家影院不放广告的,这已经是影院的惯例。黄石市一家影院有关负责人王蔚生告诉记者,“现在临近年底,各种大片多,这个时候很多商家会投放广告,广告时长一般控制在3分钟以内,但不会占用电影播放时间,且绝对不会在播放中插广告。”
“以前,观众到影院看电影,并没有这一项‘负担’。”一位从事广告业多年的金先生告诉记者,随着电影消费者群体不断扩大,广告商从中嗅到商机,广告便越来越多,影院大部门收益来自广告,现在光卖电影票赚不了钱,有时可能还会亏本,为此,各家影院对利润大的广告大动脑筋。
市工商局广告科卢科长告诉记者,目前,《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已经限制是户外广告,但映前广告目前缺乏明确的法定依据,也没有具体管理办法,暂无条例可监管,尚属于空白地带。而电影院属于经营单位,发布主体只要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就具备发布广告资格。若广告涉及违法内容,工商部门可依据《广告法》进行处罚。
湖北维佳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军说,电影院在放电影前播放广告,目前没有相关法规约束,从合同法角度看,消费者自买完电影票的一刹那,就与影院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不占用播放时间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影院没有在约定时间播相应内容,而是播广告,即使影院有广告许可证,也算违约。如果在电影放映过程中插播广告的话,就严重侵犯了观众的权益。他建议,若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可联合起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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