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我们新村门口来了一男一女两个人,开了一辆厢式货车,现场免费发灯笼,还帮沿路商铺的老板挂呢!”1月20日上午,戚区站北新村居民徐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他也分到了一个灯笼,但回家后撑起来一看,发现上面除了大红福字外,还有明显的某品牌黄酒广告,再看看路两边挂满的好几十个灯笼,徐先生心里很不是滋味。
大红灯笼街边挂
1月20日中午,记者来到环卫路,这是一条东西向、长约1公里的道路,东接戚区的主要道路五一路,西连站北、花溪和花苑等3个老小区,人流量很大。在路口就能看到环卫路两旁的沿街店铺屋檐下都挂上了大红灯笼,灯笼是用广告布做的,上面印了2个“福字”和2条6个字的广告语,是为一种地产黄酒打的广告。
家住站北新村的目击者陈先生抢到了2个灯笼。他告诉记者,1月19日下午4点多,他回家时看到小区门口围着很多人,“一男一女在发灯笼,他们把灯笼打开,用铅丝缠好,然后分给居民,关照他们不要挂到家里,要挂在街上”。陈先生于是也要了2个灯笼,后来索要灯笼的居民实在太多,而且基本都拿回了家,两人才停止派发。
陈先生说,沿街的灯笼都是那两个人自己挂上去的。环卫路上一家水果店的老板娘证实了这个说法。
过年就要有年味
记者走进环卫路上一家百货店,老板一听是为了灯笼的事而来,顿时笑了起来,“刚刚还有老百姓在店里说呢,不知道是哪个好心人做的善事,把街道弄得这么漂亮,欢欢喜喜好过年了!”老板说,他店门口也被人挂了好几只灯笼,感觉挺喜庆的。不过当记者询问他店里是否有灯笼上的黄酒卖时,老板却说没听说过,“他们要推出这种黄酒,总归要先做做宣传的,灯笼挂起来过几天也就有人来问了,我就要去进货喽!”
随后,记者走进站北新村传达室,正在聊天的居民说灯笼挺好看的,“这样才有过年的氛围嘛!”另一位居民则有些埋怨地说:“社区不舍得花钱挂灯笼,我们感谢人家还来不及呢!”
走出传达室,记者看到站北新村内,也有人挂了几个灯笼在小路上,格外显眼。 乱吊挂立即整改
1月20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位于新北区的这家黄酒企业的工作人员赵先生,他告诉记者企业的确在新北区、天宁区、戚墅堰区的部分地区以挂灯笼的形式来迎接传统佳节——春节,至于相关手续“戚区那边好像是跟社区打招呼的,相关部门手续好像也有的,但具体要问了再答复你。”然而,截至记者发稿并未得到该企业任何答复。
记者从戚区站北新村社区居委会证实,社区对广告灯笼毫不知情,而且也没有权利批准这种沿街吊挂的行为。戚区工商分局监管科张科长告诉记者,这家黄酒企业制作悬挂广告灯笼并没有向工商部门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种没有固定广告设施的流动广告,应由城管部门进行管理。”
昨天下午,戚区城管大队戚墅堰中队黄队长告诉记者,商家的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江苏省市容管理条例》,属于乱吊挂行为,“我们会找到相关责任人,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复原样,如果拒不整改,下一步就会依法清理。”
记者手记:
在这次采访中,不少居民表示出了对红灯笼的好感,他们并不在意灯笼上有没有字,也不在乎灯笼上是不是打了广告,反而很在意那种喜庆氛围。的确,灯笼和国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在春节、元宵节,象征着合家团圆、红红火火,作为烘托节日气氛的灯笼更是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精明的商家也正是看中了这点,才肯花钱制作灯笼;也正是因为沾了些喜气,那些沿街商铺的老板也不会阻止商家挂灯笼。
广告商挂灯笼,百姓叫好城管愁。在这件事上我们需要反思的是,在城市管理日益严格的同时,传统的年味是不是正在离我们越来越远?不让广告商插足,那么,该由谁来制作灯笼、扮靓小区、营造年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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