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市场环境下的媒体广告运营与社会伦理道德之间应该怎样权衡呢?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陈刚:第一点,从创意的角度利用传统媒体的公共传播影响力,形成话题,带动整体的传播,这可能是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所使用的方式。另一方面,这个广告的内容有问题,不是正能量。用“小三”这种方式,肯定会引起关注。但是从社会公德的角度,这种方式我觉得是应该批评的。企业当然需要引起关注,但是一定要了解公众性的力量是越来越强大的,因为一个企业要在公众的环境里最终生存,所以这种传播一定要注意尺度,不能为了效果,为了商业的目的而影响破坏利用公众的这样一种环境。企业包括媒体经营和广告传播,要更了解这种变化,否则的话,会对企业的长远发展造成重大的冲击与伤害。
广东省工商部门表示,仍在对这起引发公众强烈批评的“系列广告”进行立案调查。据说,这原本是一个化妆品系列广告,除了现在让大家大跌眼镜的“小三宣言”,这个系列还包括台风、国际关系、夫妻关系等,而真正的宣传主题要在第7份广告才露面。虽然大家没机会看到、也不想再看到其他几部分内容了,但可以想见,再引发一些广泛争议也是有可能的。
商家登广告,为的是引人关注。但这样挑战社会道德的搏出位,可真不太让人瞧得上眼。人不会对本身丑陋的东西有好感,挑战底线可能能够吸引眼球,但恐怕换不来消费者的信任。而公序良俗,也绝不应该成为赚取经济利益的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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