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城区的张先生拨打市民热线称,在育英大街与天衢路交叉口人行道上有一辆贴满广告的 “僵尸车”长期停在人行道上,影响通行。
上海广告公司记者来到现场发现,该车是一辆依维柯,车身上写着“高价收车”“二手车收购、置换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据附近商贩表示,该车停在此处已有一段时间,就像一个广告牌,可能是看中此处人流量较大吧。
车体广告是以汽车为载体进行商业宣传的一种宣传形式。除了一些专门用于商业宣传的广告车外,甚至一些私家车主也在自己车身上做起广告宣传。
记者在东方红路上走访发现,10分钟就有3辆喷涂着车身广告的私家车出现,内容涉及琴行、婚纱摄影、汽车装饰美容等。几位受访市民认为,这样的流动广告能吸引眼球,可起到一定的宣传作用,也有市民表示:“原本干净的车身贴了这些广告后,跟街头墙角贴的‘牛皮癣’没两样。 ”
据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相关规定,私家车只要在车体上做广告(公益广告除外),就要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办理审批手续,还须经交管部门审批才能上路;对于没有通过审批肆意粘贴广告的车辆,将会进行相应处罚。
至于广告车长期占用人行道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市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据介绍,他们只负责对广告车的设置情况进行审批,“提交短期申请的流动广告车,我们会按照流程进行审批,而这种长期固定的车辆,不符合审批条件。”工作人员表示,该车既无许可证,且占道停放影响市民出行,初次发现他们会立即通知车主将车开走,如多次不改,将根据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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