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茅箭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督办事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结合4月8日市“五创”办(2014)7号督办令,日前,该局成立专班,重点对茅箭辖区店名招牌、落地灯箱、横条幅、电子显示屏等户外宣传广告进行了为期15天的专项整治,达到了预期效果。
通过采取宣传与教育、自拆与强拆的治理措施,该局机动大队对茅箭辖区的户外宣传广告进行了“拉网式”清理、规范,共下达限期整改和拆除通知书208份,拆除破损、不符合标准的店名招牌130块共648平方米,规范店名招牌49块共296平方米,拆除过期无手续横条幅103条,拆除过期无手续墙体广告11处共1098平方米,拆除过期无手续布幔14处共369平方米,暂扣落地招牌103块,规范“缺笔少字”霓虹灯96处,整治工作初显成效。据悉,对于茅箭辖区的户外宣传广告管理工作,该局将采取日常督查与夜间巡查方式,加大管理力度,促进十堰五城联创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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