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午10点,市民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2770000反映:有人正用吊车在东顺河街安装大型广告牌。广告牌横跨道路,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听说安装类似的广告牌需经相关部门批准,不知他们有没有审批手续?
记者郝晋核实报道:10点30分,根据王先生的报料,记者赶到东顺河街与文会街交会处向南约50米处进行查看。
在现场,一辆长臂吊车停在一巷子与东顺河街的交会处,路边放着一个7米多长、1米多宽、厚约0.3米的长方体金属箱。巷子没有具体名称,只在南侧一间房屋的墙壁上发现一个牌子,上面有“1048巷”字样。在巷子入口处和东顺河街的西侧人行道上,分别竖着碗口粗的钢管,是施工人员准备用来承载金属箱的支柱。
“我们接到市民的投诉后,很快赶了过来。这个正在安装的广告牌没有相关审批手续,我们已经责令施工人员停止施工。”在现场执法的市城管执法支队八大队招牌广告监管大队工作人员李为民说,根据我市的相关要求,城市广告的安装、内容以及规格等均需要到市行政服务大厅进行审批,获得许可后方能进行安装。该广告牌的安装属于违规行为,被责令停止施工。
安装大型广告牌的是巷子内的一家厂子。一名没有透露姓名的男子称,因巷子没有具体名称,经常有客户打电话询问厂子的具体位置。为方便客户,他们想在巷子入口处安装一个标志牌,但没有提前进行审批。
“该广告牌横跨东顺河街进行安装,来往行人较多,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李为民说,这种广告牌在此位置进行安装,按照有关规定是不允许的。他特别提醒,在城区安装各类广告牌以及装修门面,均要到市行政服务大厅进行审批。广告牌的设置以及门面装修,在内容、尺寸、材料、夜间亮化等方面均有明确规定。若市民发现有人违规安装广告牌,可拨打110通过城市联动系统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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