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房地产广告不仅没有对购房者尽到告知义务,而且还充分利用这种信息不对称大张旗鼓地施放烟幕弹,野蛮姿态一览无余
□ 杜 晓
“买房就能上××小学”“距国贸仅30分钟”,从2月1日开始,这些话语不能在售楼广告中使用了。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其中要求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还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该规定将于2月1日起施行(1月6日《京华时报》)。
房地产广告对于头绪繁多、动辄祭出大手笔的房地产行业来说似乎不太起眼,但其现实影响力却不容忽视。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开发商在房地产广告上把人类的想象力发挥到了极致,一些堪称奇葩的广告词频频出现,令人大跌眼镜,颇为有名的如“房价不会跳水,只是在做俯卧撑”。此外,诸如“结婚不买房,就是耍流氓”等用语,简直让尚未购房的已婚人士无地自容。
如果房地产广告纯粹是为了吸引人眼球,倒也无伤大雅,纵观过去数年间,房地产行业发生的一些负面事件,其中有不少都是因为房地产广告失实而引起的,比如广告中承诺的办理户口、上学、市政设施、具体位置等未能兑现或者夸大其词,问题严重的甚至可能酿成集体维权事件。买房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是一件十分重大的事情,在房价高企的现实背景下,有些时候一套房子需要倾尽数位家庭成员的积蓄,购房者对于房地产广告的细节通常都会锱铢必较,如果房地产广告不负责任地乱承诺,或者是有意识地释放一些错误信息诱使购房者出手,当购房者最终发现房地产广告所描述的内容与楼盘真实状况不符时,必然要全力维护自身权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矛盾纠纷,往往旷日持久、难以收场,如此,无论对于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还是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都是十分不利的。
2015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时隔两年之后重新提及房地产,并围绕“化解房地产库存”进行一系列表述。在这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大力规范房地产广告意义非常重大,从直接面向购房者的房地产广告入手,有助于化解房地产行业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一位知名地产商写过一本人们耳熟能详的书——《野蛮生长》。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野蛮生长是一种真实的生存状况,野蛮生长的方式有很多种,信息不对称就是其中的一种。住房作为一种交付周期较长,实际状况较为复杂的商品,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从一开始就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随便一个楼盘让购房者心存疑虑的地方都不少,从某种程度上说,这很像是开发商的原罪。一些房地产广告不仅没有对购房者尽到告知义务,而且还充分利用这种信息不对称大张旗鼓地施放烟幕弹,野蛮姿态一览无余。
根据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化解房地产库存是与户籍制度改革、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大改革举措结合在一起推进的。鉴于房地产行业的触角将不断由城市向城乡接合部乃至农村延伸,一些购房者的文化素质和法律常识也有待提高,如果继续任由一些房地产广告无底线地大肆吹捧,将可能影响到改革的整体进程。关于规范房地产广告,除了此次出台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之外,新广告法中也有相关规定,执法部门一定要敢于打破利益掣肘,坚决向违法违规的开发商动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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