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的规定,夹江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成乐高速、乐雅高速公路沿线的户外广告牌业主请在2016年9月4日前持广告牌、构建筑物及土地使用审批文件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夹江县交通运输局 夹江县国土资源局 夹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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