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国金融监管机构AMF发布的一份信息文件显示,该国此前发布的针对诸如外汇、二元期权和差价合约(CFDs)等金融衍生品的的广告禁令,同样也包括禁止经纪商出于广告目的而进行的赞助活动。
《AMF消费者准则》规定:“对于一项赞助协议而言,如果其目的是直接或间接地推广经纪商所提供的、与《货币与金融准则》第L. 533-12-7条所提及的金融衍生品相关的投资服务,或者目的非此但能够达到推广的效果,那么该赞助协议就会被禁止。”
违反此规定的经纪商将被处以不超过100,000欧元的行政罚款。另外,如果现存的赞助协议是2016年7月1日签订的,那么该协议必须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终止。
法国去年通过Sapin 2法案,正式推出了上述的金融衍生品广告禁令。该禁令主要针对经纪商在网上和诸如电视、广播等媒体上投放的营销广告,而经纪商发出的推广海报和其在书面媒体以及自家官网上发布的广告则不在禁止之列,但经纪商必须保证这些广告信息的准确、清楚和非误导性。
另外,该禁令还不包括不符合一定标准的对冲交易,以及内置保护机制以从结构上防止客户账户出现负值的差价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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