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是一种古老的广告形式,几千年前随商业而出现的各种店面招牌、灯笼与旗帜等都可以说是户外广告的原始形式。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户外广告制作的形式不断创新,从高炮(T型立柱)、楼顶广告牌、公交站牌、候车亭、户外墙体、霓虹灯、横幅、飞艇、气球、充气拱门到LED电子显示屏等等,层出不穷。灵活多样、形式新颖的户外广告,在媒介市场的份额不断增大,现已成为我国广告业继电视、报纸之后的第三大广告发布媒体。
常见一些公司在一个位置的广告牌做了一年半载或更短时间就换另外一个位置继续做,不久又再换。这对于树立品牌形象其实很不利的,户外广告位置一旦选定,一般不应轻易更换。只有持续的信息发布,才能形成传播效应的累计,也有利于树立公司实力形象。
有的公司户外广告制作是一个位置一个形象,广告做到哪,形象就换到哪。这样做十分浪费,目标消费者很难对品牌形成一个统一的认知。
由于户外媒体两大作用之一就是树立和加强品牌形象,因此品牌概念与恰当形式户外媒体载具的结合就是决定广告效果能在多大程度达到广告目标的重要因素了。
传统户外媒体(灯箱、霓虹灯、广告牌等)最大的优势之一可能都在于它本身就是广告。受众接触媒体的机会等同于受众接触广告讯息的机会。
户外广告如果能够结合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的事物,如书报亭、候车亭、24小时便利店,并根据品牌自身要传达概念的进行选择发布,品牌概念就可能在传播中依靠同样具有这种概念内涵的媒体被具象化并更富有亲和力,更易为受众理解和接受,从而取得更为理想的户外广告传播效果。
企业形象或品牌形象广告,宜采用高炮、楼顶大户外广告制作等,以塑造大品牌气象,彰显企业实力;
单品广告一般注重产品功能特点诉求,宜采用灯箱、站牌、候车亭广告等;
活动类广告则宜采用墙体、气球、飞艇、横幅、候车亭、车体等广告形式,并且最好以网络套餐方式进行媒体的购买及发布。
上一新闻:灯箱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及维护知识
下一新闻:单立柱高炮广告牌不能满足安全使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