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公安部统一部署指挥下,北京、河北、山西等20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行动,抓获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嫌疑人1936人,依法刑事拘留978人,挖出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源头”44个,打掉从事非法讨债、非法调查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非法调查公司”611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024起。虽然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有赖法律进一步完善和越来越严格的执法行动,但作为公民个人,则更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一条个人户籍资料买价40元售价70元
近日,江西省鹰潭市警方成功捣毁一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网络,刑拘犯罪嫌疑人4人,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随着侦查深入,一条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网络链条初现端倪。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4月20日以来,鹰潭警方先后赴武汉、上海,对代某、王某等4名重要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经查,中间人湖北省某水利设计院江西分院工作人员代某自2010年起,仅7个月时间便非法倒卖公民个人信息达一万多条,涉案金额数百万元。而被抓获的“下家”王某2010年下半年在上海专门成立公司,暗中从事买卖公民个人信息,一年非法牟利超60万元。
鹰潭市刑侦支队支队长孙友生介绍,QQ群成为犯罪嫌疑人专门从事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平台。首先,中间人在QQ群招揽“生意”,“下家”向他们提出信息需求;然后,中间人通过联系能够提供这些信息的“上家”,由他们查询到公民个人信息后再转卖给相关人员。
非法倒卖的公民个人信息包括:个人户籍资料、车辆档案、银行存款及交易明细、公司工商档案、旅客住宿记录、乘坐航班记录、手机机主信息、犯罪记录、暂住证和护照等,甚至还包括港澳和外国人的信息资料。
办案民警介绍,这些个人信息资料都被明码标价。其中:一般一条个人户籍资料购买40元,出售70元,中间人获利30元;车辆档案信息获利30元/条;宾馆住宿记录获利40元/条,手机号码机主信息获利60元/条等,而较高的如个人银行交易明细获利达200元/条。
信息泄露陷阱处处有侵害个人信息有三类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警方抓获15名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涉案人员。警方提醒,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主要有三类。
第一,犯罪嫌疑人从网上向上家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后,加价卖给下家,非法获利。第二,犯罪嫌疑人违法开设私人侦探公司,通过非法在网上购得公民个人信息,使用自制或违法购得的侦查器材,进行侵犯公民隐私权的私家调查。第三,违法开设讨债公司,通过非法在网上购得公民个人信息,用于代他人讨要债务。
警方特别提醒,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要轻易将个人信息提供给无关人员;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网上填写表格须慎重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应该从自身做起,比如,在网上不要随意填写表格,应该选择安全防范能力较强的网站存储重要个人信息;在马路上接受市场调查,或者在商店里填写贵宾卡等时,要留个心眼,别随便将自己的资料泄露给他人。遇到介绍、推荐保险业务、房产业务、理财投资以及冒充公安、检察、法院、银行工作人员的点对点电信诈骗案件,要时刻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遇到个人信息被非法使用时,市民应通过各种途径维权,别任由自己的个人信息外泄。
实名车票不要随意丢
铁路部门表示,实名制车票不要随意处置,丢弃之前,可将二维码、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等部位涂黑或者粉碎处理。
快递收件单要撕干净
很多市民都会网购,很少有人会留意快递箱上的收件单,那上面可是赫然印着你的真实姓名、住址和手机号码。假如你撒手不管,那你的有关信息就有可能经这条“路”径传出去。
自动提款不必要回单
虽然银行回单很小,功能简单,但是只要是您发生的业务内容,都会在上边显示,包括存款账号、户名、产品名、金额、余额等,即便是最普通的个人活期账户取款回单,信息种类也有十多项之多。不法分子在获得回单之后,很可能通过技术手段窃取您的密码,继而伪造银行卡,套取账户内钱款。因此,有的银行建议,如非必要,在自动提款机取钱时,可以不要回单,避免在销毁回单时不慎,出现问题。
婚外情调查成泄密渠道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出动140余名警力在诸暨、上虞、嵊州、越城四地同时开展集中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案行动。行动中,共抓获15名涉案对象,捣毁从事非法调查场所7处,查缴一批用于作案的电脑、相机、摄像机、密拍设备、手机、U盘、银行卡等作案工具,摧毁一批非法调查网站和淘宝商店等数据平台。
经过审查发现,绍兴市涉嫌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中的非法调查公司和嫌疑人主要从事婚姻(婚外情)调查、债务追讨、人员追踪等业务。其中,从事婚外情调查的最多,从事债务追讨的利润最高。
这些公司和个人不仅违法提供公民身份信息、客户通信资料、话单记录、住宿记录、航班记录、银行明细、手机定位、车辆GPS定位等违法犯罪活动,有的甚至还滋生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电信诈骗等犯罪行为。
市区城南大道上有一家锦鹰商务调查公司,其实是一家专门从事个人信息搜集的“皮包公司”。据公司负责人樊某交代,手机号码定位业务,只需要客户提供一个手机号码,他就能够与手机号码所在通讯公司的“上家”联系,给予“上家”一定的“好处费”,这个通讯公司的“内鬼”就能帮他实现手机定位。
协警倒卖他人信息获刑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协警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案,并分别以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协警黄某、胡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2000元。判处徐某、谢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2000元。
据了解,黄某、胡某案发前分别在温州鹿城区两街道派出所担任协警,2009年9月至2011年4月24日期间,徐某从黄某等人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转手倒卖给被告人谢某、盛某、童某(均另案处理)等人以牟利。
其中,胡某多次将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黄某,非法获利合计人民币3000余元;黄某通过QQ将所获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被告人徐某,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3110元。徐某再通过QQ将这些公民个人信息分别卖给谢某6笔;贩卖给盛某8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930元;贩卖给童某23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3380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黄某、胡某身边查获的U盘内分别发现存有公民个人信息1978条和4133条。
《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完成
这项标准最显著的特点是将个人信息分为个人一般信息和个人敏感信息,并提出了默许同意和明示同意的概念。对于个人一般信息的处理可以建立在默许同意的基础上,只要个人信息主体没有明确表示反对,便可收集和利用。但对于个人敏感信息,则需要建立在明示同意的基础上,在收集和利用之前,必须首先获得个人信息主体明确的授权。
这项标准还正式提出了处理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的八项基本原则,即目的明确、最少够用、公开告知、个人同意、质量保证、安全保障、诚信履行和责任明确,划分了收集、加工、转移、删除四个环节,并针对每一个环节提出了落实八项基本原则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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