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具体有多少块非法户外广告,我们还在核查,目前摸查到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范的有1300多块。按照规划一段、实施一段、整理一段,我们将出台时间表,届时进行新闻发布。”2013年12月30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城管委景观处处长李志刚表示,近年来,广州市共清拆违法户外广告和招牌6.8万块、约87.2万平方米。
30日下午,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规章《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修订稿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对于户外广告的规划与规范、查询与审批、设置与维护、法律责任以及拆除费用等一揽子问题进行了解答。
根据《办法》,户外广告规划包括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和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李志刚具体解释说,广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将城市划为三个区。优化区主要指的是商圈,如北京路、天河路等商圈。严控区是指一般设置路段,有商业需求但不在商圈范围内的;禁设区是指居住区等。
《办法》规定,设置和发布户外广告应当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市法制办纪检组组长田路表示,办理“两证”不收费。
《办法》规范了LED户外电子显示屏的设置。禁止在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确定的禁设区和严控区内设置(公共信息电子显示屏除外);在多层建筑墙身设置的,其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35米;在高层建筑裙楼墙身设置的,不得超过建筑主体女儿墙的上沿;禁止在朝道路与来车方向成垂直视角的方向设置。
此外,禁止LED户外广告每日22时30分至次日7时30分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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